烟台工程职院制定出台《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 |
|
|
|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近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出台《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以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明确了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依法负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并依据职权做出处理或建议学院做出相应处理,实现了校内学术权与行政权的有效分离,避免了行政对学术事务的不当干预。《办法》还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该《办法》是学院第一次以制度的形式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做出规定,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促进教学科研的健康发展,提出了重要的制度举措。该《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