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科研不端“六宗罪” 给科研造假者“治治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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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全球研究理事会第二次峰会将科研诚信列为两大议题之一,大会提出,科学研究是创造性的人类活动,只有建立在严谨的道德标准之上,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才能持续发展。 而对于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时期的中国,科学道德建设尤为迫切。正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所说,我国面临的科研诚信问题不容乐观,同时,学风浮躁、学术失范也有所滋长。科研诚信问题特别是不端行为,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基金委1日公开通报一批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以此彰显维护科研诚信的决心,起到威慑警示作用。通报中显示,自2010年至今,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处理的不端行为案例中,弄虚作假38人次,论文重复发表15人次,抄袭剽窃17人次,造假、篡改数据6人次,其他7人次。在通报的案例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的,有在网上雇枪手买项目申请书的……这些形形色色的科研不端行为应让科技界引以为戒。 案例一:抄袭他人成果 湖北某大学郝汉舟,把他人发表的3篇SCI论文窃为己有,其中把自己列为第一作者的有2篇,列为非第一作者的有1篇。郝汉舟用这些论文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2012年度又用同样方式申报基金项目,同时还虚构1篇根本未发表的英文论文。 另外,郝汉舟在背景资料中虚称自己为澳大利亚访问学者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经调查,郝汉舟从未到澳大利亚做访问学者,也不是硕士研究生导师。 案例二: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天津某大学高鹏、姚素英等发表的两篇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高鹏是两篇论文的第一和通讯作者,姚素英是高鹏的博士生导师)实验材料完全不同,但是实验结果完全相同,经查,其中一篇论文数据造假。 案例三:花钱雇“枪手” 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在网上雇人完成基金项目书。经比对,彭国星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余文琼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整体相似度为97.1%,立项依据相似度95.9%,研究内容相似度99.3%,研究方案相似度98.5%,创新点相似度100%。经调查,彭国星与余文琼都是花钱从网上“中介公司”购买申请书。 案例四:冒名侵占他人科研成果 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男)2011年度获得一项青年基金项目,在其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上的论文,该论文第一作者为刘志华,标注的单位为哈佛医学院,但此刘志华为女性,非彼刘志华(男)。实际上,在这期间,两位刘志华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刘志华(男)正好利用了这一点。 案例五: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 四川某大学万昌秀等出版的专著《材料仿生与思维创新》第189页到191页抄袭他人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项目的立项依据”部分。 案例六:剽窃、伪造信息 山东某大学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经项目相似性检查系统比对,其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与其他人2008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整体相似率95.1%,立项依据相似率95.95%,研究内容相似率99.2%,研究方案相似率95.4%,创新点相似率100%。同时,任升峰为展示他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将申请书中10篇参考文献的出版日期变造成近年,并且将原资助项目主持人在美国的研究工作列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